疫情下典型国家稳定劳动关系的举措及建议
2020-08-24 18:08:07 浏览:20576 来源:
文|聂 鲲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严重冲击了批发零售、食宿服务等很多行业部门。很多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极力消除经济和民生领域的矛盾和风险,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疫情下典型国家稳定劳动关系的举措
(一)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工资补贴等支持, 防止大规模裁员
新加坡实施雇佣补贴计划, 政府协助企业聘请本地员工,雇主每聘请一名本地员工,政府将承担8%的工资,每月最高限额为3600 新币,为期三个月。航空业和旅游业可获得75%薪金补贴,食品服务业和其他领域分别可获得50%和25%的薪金补贴,直至2020年底。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政府为因疫情不能工作的雇员提供补贴, 英国、意大利的补贴数额是工资的80%,英国补贴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月2500英镑,一直到疫情结束,意大利的补贴措施最多为9周,不超过2020年8月。法国补贴数额是工资总额的70%,补贴上限是每月每人总收入6927欧元,对于只挣最低工资的人,将得到100%的补贴。加拿大政府为小企业提供三个月的工资补贴,数额为员工工资的10%。
(二)采取调整工时、延长合同期限等措施稳定劳动关系
意大利、韩国等国家规定,对于即将到期的雇佣合同可以延长时间或者暂停一切解雇程序。法国对符合要求并提出申请的小微企业暂停征缴水电燃气费用,对自雇人员的燃气费、电费、税费及商业楼宇租金进行从宽减免。美国将因病12周内不得解雇的规定延长到一年不能解雇,雇主在前12周内必须支付三分之二的薪酬,这些资金国家会补贴给雇主。韩国政府为320万小企业和157万低收入家庭垫付3个月的电费延期。韩国、新加坡等国家还采取发放卡券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美国、欧盟、日本等很多国家和地区已颁布远程工作立法,将具有劳动关系的远程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保护的对象。
(三)扩大带薪休假范围,零工和自雇者、受雇的儿童家长、隔离者、企业员工等可享受带薪休假
韩国政府资助雇主为受感染员工提供的带薪休假,政府提供相当于70%工资的带薪休假,如果该员工带薪休假的日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8720韩元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日本政府承担中小企业为员工提供假期津贴的三分之二,承担大型企业为员工提供假期津贴的一半,补贴上限为每位休假员工每天8335日元。法国政府为因疫情隔离的员工提供上限为20天的带薪病假,由社保提供每日津贴。美国的零工和自雇者能以税收减免的方式享受带薪休假福利。很多国家规定在家照顾学校停课的学生家长享有带薪休假,新加坡政府为这样的员工提供每天100新币的补贴;日本政府给予日补助金额为8000日元;意大利政府给予15 天的补助,每天的补助金额为日工资的50%;美国给予12周的带薪家庭休假,其中包括两周的全薪休假, 最高每天领取511美元补贴。
(四)侧重保护低收入群体、自雇者、零工经济从业者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弱势劳动者权益
意大利政府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自由职业者、季节性临时工人,以及旅游业、农业、文化娱乐场所等员工,一次性发放500欧元津贴。法国政府也向自雇者和其他中小企业一次性提供1500欧元的资金。德国政府给每个自由职业者发放15000欧元的补助金。日本政府向自雇者、自由职业者每天补助4100日元。澳大利亚政府为建筑行业的每个小企业雇佣的新员工提供每人每季度最高7000 澳元的补贴。美国自由工作者和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可以获得相当于本州失业保险津贴平均水平一半的失业津贴,每周再额外获得600美元。
(五)依靠社会对话机制寻求解决方案
一些国家发挥三方机制、集体谈判等机制的作用,旨在对加强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国际劳工组织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劳动世界》中强调,各国要依靠社会对话,通过与社会伙伴商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复苏等不同阶段的应对措施和方案,实时监测并寻求劳工政策就业、收入权利等措施的更新。西班牙经济部长设立“政府社会伙伴疫情跟踪对话机制”,其下共设劳工关系、社会保障等五个主题的圆桌对话,旨在加强沟通交流,采取新的有效措施。
疫情下我国稳定劳动关系的建议
(一)处理好疫情防控、经济复苏和劳动关系稳定的关系
当前各类用人单位逐渐复工复产,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劳动关系形势总体稳定,但是所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较大,疫情对企业劳动关系造成的影响还在持续,企业复工产能不足、业务萎缩或停产、薪酬缩减、裁员、贫困人口加剧等问题继续威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并行,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精准施策,助力经济迅速复苏,促进疫情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促进劳动关系稳定
一是加强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延期支付、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二是依托三方四家对话机制,在协商对话中寻找政策决策的依据;提供政策宣传解读、线上答疑等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对企业的工资拖欠、物业费、水电费、人员变动情况等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化解各类风险。四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劳动者采用综合工时制、远程办公、错时上下班、轮岗轮休、扩大带薪休假范围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五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调解劳动人事争议,采取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投诉举报等线上维权渠道办理案件。
(三)加大对疫情中受到冲击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在现有税费减免、货款担保等综合支持企业的基础上,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如给予降低工商业电价、房租等政策支持,也可以通过短期工作安排、共享员工等方式解决劳动需求不足问题。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要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或奖励补贴。对于批发零售、旅游、住宿餐饮、航空运输业等行业受到严重冲击的企业,以及那些依赖国外市场的企业,要给予有力度的一次性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给灵活就业者提供临时补贴或纳入社保体系等支持
一是提供购物券、食品券等临时补贴。对于长时间未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卡券、儿童津贴等方式发放一定的临时补贴,可以缓缴补缴社保费,避免出现断保。二是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体系。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他们在疫情期间为我们提供很多生活便利,但是这些劳动者大都未参加社保,我国应加快制定这些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否则未来可能出现很大的劳动关系安全隐患。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