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土地修复项目
2019-08-29 23:44:02 浏览:115046 来源:
一、项目背景
(一)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如期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脱贫攻坚目标;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11月29日 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内调剂使用”。
(三)《(国土资规〔2016〕2号)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指出“推动各地认真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工作”;《国土资发〔2017〕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充分发挥增减挂钩政策在支持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国土资发〔2017〕2号)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
二、项目介绍
(一)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是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行为。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二)增减挂钩项目: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三)山水田林湖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
三、项目优势
(一)健促网的平台及专家资源,对于自然资源相关政策,能够深度解读、指导运用、前瞻分析、落实把控。
(二)项目实施方为自然资源部所属央企,实力雄厚,信誉度高,拥有甲级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土地规划乙级等资质;丰富的土地调查项目经验,可为国土综合整治提供精准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实施。
(三)统一协调布局,出台占补平衡管理使用办法,加强质量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措施,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水田指标管理使用等进行全流程监管。
四、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社会效益:有利于当地的环境保护,促进食品安全。
(二)经济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及流转率,加快地方财政收入。
五、合作模式
项目全部由央企采用EPC+投资模式推进。
六、合作联系
如果您对该项目感兴趣,欢迎来电垂询!
联系电话:010-8315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