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
2019-05-30 14:34:32 浏览:13874 来源:微港口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5月2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活动精神,审议《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综合督查总体工作方案》《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等。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尽锐出战,合力攻坚。要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以解决“两通”问题为重点领域,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区域,聚焦短板弱项,攻克坚中之坚。要稳定脱贫攻坚政策,确保脱贫质量。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督查督导。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和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研究交通运输支持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着力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交通安全。要全力推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坚决治理对客货运输车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取消或降低一批港口收费,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督查工作的职责使命、内在规律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工作综合督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落实。要突出督查重点,统筹优化实地督查安排,抓好方案落实,多利用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既要找准各地抓落实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又要“解剖麻雀”找出共性问题。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长江干线沿江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研究制定港口岸线精细化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压实监管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建立问责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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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京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有关司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在京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相关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严格管控新增港口岸线。严控规划港口岸线总规模。坚持有保有压、有增有减,保障集约高效的公用规模化港区和提升安全绿色发展水平设施建设的港口岸线需求,根据生态保护和城市发展需要调整、压缩或退出部分港口岸线。沿江各港在修编已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时,规划的港口岸线总规模只减不增,不得突破原规划规模。长江干线规划港口岸线占自然岸线的比例原则上西部地区各省市均不超过20%、中部地区各省市均不超过30%、东部地区各省市均不超过40%。
同时,严控工矿企业自备码头岸线。工矿企业应利用公用码头保障能源原材料和产品运输。从严控制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之外的新建工矿企业自备码头岸线。鼓励运输需求大的工矿企业与港口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公用码头设施。
此外,严控危险化学品码头岸线。沿江省市要结合破解“化工围江”问题要求,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全面清查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码头和港口岸线利用情况,提出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方案,建立危险化学品码头与化工园区联动发展机制。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配套、LNG等清洁能源发展、化工企业产能置换和搬迁需要、已有码头安全和环保技术改造外,从严控制沿江化工企业改扩建和新建自备化工码头岸线。新建危险化学品公用码头使用港口岸线,不符合产业政策、同港区同类码头能力富余的原则上依法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