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融合等答记者问

2019-05-30 14:29:26 浏览:13952 来源:国家发改委

5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情况,并就城乡融合发展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5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6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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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作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路径和模式,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一是基本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省级规划。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印发实施,其他2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规划近期也将印发实施。

二是配套出台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在编制省级规划的同时,一些省份配套出台了相应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市县层面也已着手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山东省在印发全国第一个省级规划的同时,配套出台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5个工作方案。上海市建立了“1个实施意见+1个战略规划+1个实施方案+19个配套政策”的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

三是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筹备建立了《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制定了《机制工作方案》和《机制2019年工作要点》,建立了《规划》主要任务工作台账,推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

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1亿多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行动稳步实施,城镇化领域的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进一步拓宽。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和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两个市民化主要任务,都取得较大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区域间有序流动的障碍进一步破除,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下的各类城市基本放开了人才落户门槛,中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基本实现了普通劳动者零门槛落户,2018年又进城落户近1400万人。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生效,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大部分城市居住证含金量持续提高,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持续改善。“人钱挂钩、钱随人走”“人地挂钩、以人定地”等配套政策框架不断完善。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群规划建设稳步推进,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全部出台,省域内城市群规划全部编制完成。部分城市群在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开展了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城镇规模结构持续优化,城市市辖区调整、新生中小城市设立、乡镇行政区调整等有序推进,经济发达镇在破除行政管理体制障碍、扩权赋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色小镇建设正逐步回归理性,坚持产业建镇、特色兴镇,统筹推进规范纠偏和典型引路,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淘汰整改了427个“问题小镇”。

三是城市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城市增长动能不断优化,大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经济质量和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新动能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超过2/3。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18年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增至4900公里左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城市品质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各具特色的城市魅力得以彰显。

四是城镇化关键体制机制改革有所突破。“地”“钱”“权”等改革都取得一定进展。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的有益经验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拟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初步建立,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覆盖全国1/3左右的县级行政区。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逐步改进,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不断完善、规模持续扩大,农村金融体系有所改善。

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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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

此前发布了城乡融合办法的文件,在提到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时候用了“稳慎”二字,我们都知道土地和农村的改革无小事,请问怎么来理解“稳慎”二字?

孟玮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明确使用了“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如何理解“稳慎”二字的含义,我想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第一,宅基地制度改革牵涉面广,农民高度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改不好、改得过急,都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风险。首先,土地问题非常复杂,必须平衡好“稳”和“进”的关系。二是宅基地总面积很大,超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之和的面积,牵涉面相当广泛。三是农民对宅基地权利看得非常重,即使已经进城了,宅基地闲置了,也有可能不愿意轻易退出。

第二,现有探索实践有待进一步深化。2018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改革部署后,山东禹城、浙江义乌和德清、四川泸县等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了一些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但是,目前试点范围比较窄,试点时间比较短,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且各有关方面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和边界认识还不一致,有待深入研究。

第三,深化探索实践要坚持原则严守底线。在5月初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我的同事也提到,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具体到宅基地制度改革来讲,要继续坚持“宅基地管理三大原则”,也就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综上以上三方面考虑,《意见》提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问题,待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经验后再进行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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