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试点城市医联体建设方案来了!网格建设、资源共享!
2019-05-24 16:17:06 浏览:11624 来源:健康报
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描述不少重点与细节。
《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城市医联体建设要网格化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鼓励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医疗水平的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推进医保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积极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在医联体内同一次住院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基层就医。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同时,做好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管理。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加强牵头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强化药品供应管理和短缺药品监测应对,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推动医联体资源整合共享
共享医疗资源。鼓励由牵头医院设置或者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医联体内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统筹人员调配、加强财务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医用耗材编码,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卫生信息有效共享。完善医联体内分级诊疗信息平台,畅通双向转诊信息通道。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发挥远程医疗作用,形成医联体网格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