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发展机遇

2019-05-24 14:54:12 浏览:11822 来源: 中国银行业杂志

商业银行通过直销和代销双渠道,向客户提供最全面的金融产品服务,同时银行业在过去几年已经积累了为客户进行个人财富管理提供综合资产配置方案的丰富经验。在此基础之上,商业银行应积极从养老角度出发,分析银行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的各自特点,结合客户的个人风险偏好和养老预期,为客户进行专业的养老资产配置。

2018年4月,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养老金三支柱保障体系全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过为期一年的试点,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业务即将在全国推广,金融机构在政策鼓励和行业支持下,必须加快在养老金融服务领域的探索和创新,逐步提供更加多样的金融产品,丰富养老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具有广泛的客户群体,有责任在养老金融产品上发挥专业作用。养老储蓄产品是以养老为目的的存款,这是我国居民最普遍的养老理财方式,具有低风险、收益稳定、操作流程便捷等特点,应作为我国居民个人养老资产配置的基础性产品。养老理财也是我国居民广为接受的一种理财产品,指由商业银行设计发行,为追求长期稳健增值收益,鼓励个人客户长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这需要商业银行发挥主动的专业资产配置能力以及综合产品风控能力,形成与保险产品、基金产品差异化的优势,积极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领域的优势

社会认同感高。在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这种属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坚持长期稳健的经营策略。商业银行具有完备的风险内控机制、健全的外部监管体制和高信用的品牌形象,是我国城乡居民最为熟悉、最为信赖、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机构。因此,商业银行的参与有利于保障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长期健康发展。

账户管理经验最丰富。账户管理是商业银行的天然职责,个人银行账户是目前金融领域管理最严格,标准最苛刻的金融账户,在长期服务过程中经历了市场的检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商业银行可以为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在养老金市场,商业银行已经具备超过10余年丰富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经验,参与了养老第二支柱顶层制度设计到系统平台的建设,可以最大化帮助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实现长期规范发展。

业务牌照最广泛。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中持有的业务牌照最为全面,具备从投资管理到财富管理再到资产托管的跨界、跨业、跨市场甚至跨境的组织能力,不仅拥有丰富的资产项目储备和专业理财人员,在产品提供和投资者者教育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同时,在资金保管和产品托管方面商业银行也具有最安全的制度和系统保障,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长期安全发展。

客户需求响应能力最强。商业银行拥有金融行业最为庞大的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可以在缴费、投资交易、投资转换、待遇支付等各个业务环节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结合遍布全国的银行网点,为客户提供从线上到线下全方位的服务,提升客户办理业务的满意度,推进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快速广泛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存在的短板

起步晚。2018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开发指引》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统一规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则对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截至2018年底,中国银保监会已经公布了19家寿险公司纳入可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其中已有63只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获批。

2018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详细规定了养老目标基金的立法依据、产品定义、产品类型、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子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要求、运作方式等。截至2018年底,证监会核发了28家基金公司的40只养老目标基金的发行。

相较之下,保险业和证券业均对其管理旗下的养老保险和养老目标基金产品进行了规则要求和产品细分,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截至目前却尚未有明确的政策出台,管中窥豹可以看出在整个养老金融产品领域,银行业养老理财产品起步较晚,发展相较滞后。

缺规范。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因缺乏特定政策约束与规范,市场上并未形成专门的细分门类,但部分商业银行一直在努力探索创新设计养老理财产品,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养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较长,3年以上居多,流动性资产占比相对较少,投资规模较大,鼓励客户长期持有,多根据客户年龄结构设计差异化的风险投资策略。但苦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指导,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在设计初期不可避免就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在产品投资过程中也面临着因对投资方向缺少政策约束,存在一定潜在风险的问题。

少动力。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收益目标为长期稳定,同时应符合不同长度期限、不同风险水平的特征,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客群的养老需求。目前,受限于政策缺失的影响,商业银行对养老类型理财产品的发行动力明显不足,这也是源于市场需求不旺盛所导致。

客户需求决定产品供给。正因为个人客户普遍缺乏自主的金融养老意识,特别是年轻客群尚未有成熟的中长期养老投资规划,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上则会更偏向中短期方向,这对于与养老需求更匹配的中长期养老理财产品来说,加大了发行与推介的难度。

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势必迎来更好发展机遇

为广大客群进行养老资产配置规划。依托商业银行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在综合金融方面的突出优势,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发展的前景必将十分广阔。综合比较,商业银行通过直销和代销双重渠道,可以向客户提供最全面的金融产品服务,同时银行业在过去几年中已经积累了为客户进行个人财富管理提供综合资产配置方案的丰富经验。在此基础之上,商业银行应积极从养老角度出发,分析银行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的各自特点,结合客户的个人风险偏好和养老预期,为客户进行专属的养老资产配置。借助广大客群对商业银行的高度认可,也更有利于推广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业务。

把握政策红利。“资管新规”的出台对银行理财产品产生了深远影响,政策落地以后,银行理财产品将由保本型转向净值型,打破银行理财刚性兑付的格局,实现及时反映资产收益和风险的目标。这一变化对商业银行以及理财产品均提出了更高的投资管理要求:统一标准,控制风险,独立托管、强化检测,有效降低行业整体风险,这些要求也将更加符合养老理财产品长期投资属性以及客户养老需求的属性,将更加有利于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长足发展。

借力金融科技,打造服务优势。伴随数字化经济提速,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稳步推行金融科技战略,特别是在跨界业务合作方面,从平台搭建到渠道升级,坚持深化客群体验,将渠道和产品融合,不断加速金融科技应用的落地,提升对基础客群的线上服务能力,优化对理财产品的线上销售及后续管理。这将助推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在我国的广泛推广,通过提供简单便捷人性化的交易操作界面和账户管理功能,长期平稳地为个人客户提供养老理财。随着第三支柱业务的深化发展,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账户管理平台对接包括保险、基金、养老保障产品等各方同业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打造有别于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

进一步发挥投资顾问队伍的业务专业性。我国个人养老投资者众多,但多数投资观念陈旧,风险偏好各异,收益目标不同,因此做好对个人投资者的投资咨询服务非常重要。商业银行拥有丰富的专业理财人员,相较于同业金融机构,在个人理财资产配制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这也正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十余年发展过程中,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和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一优势还将继续在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养老理财产品的推广与销售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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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养老三支柱的业务联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样满足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投资要求,通过存量养老金的批量式参与,扩大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市场空间。三支柱养老理财产品的紧密联系也可以推动个人客户对第三支柱养老理财产品的认知和选择,深化养老理财产品在投资市场中的口碑和影响力。借助国家和社会民众对第一和第二支柱业务的持续重视与关注,商业银行应全局考虑在我国养老体系中针对理财产品的资源配给,持续加大对养老理财产品的资源投入,形成在三支柱中的良性产品供给链,不仅有利于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业务全面发展,也将会更进一步增加商业银行深度参与养老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建设的动力,起到业务联动产品共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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