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强国丨现状与目标之间的征程

2019-05-05 15:09:56 浏览:13982 来源: 中国工程院院刊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依靠自身的矿产资源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必须要以全球的视野来审视和对待矿产资源问题。

——于润沧院士 

1.中国矿产资源现状

我国已成为全球矿产资源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矿产资源有力支撑了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但在全球矿产资源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与其巨大体量并不相称。

未来15年,中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建设全球制造业强国两大战略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然较大,矿产资源进口的局面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 我国海外矿业合作能力弱,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差;

  • 矿产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环境问题突出,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 还没有具备世界竞争力的跨国矿业企业;

  • 矿产资源经营多元化水平低、行业集中度低,前十大矿业公司平均经营的矿种数仅有3个;

  • 海外权益储量与产量规模较小,前十大矿业公司海外矿山数量为29个;

  • 对国际煤炭、稀土、钨、铟、锑等市场的参与能力不足。

2.矿产资源强国建设的基本原则

中国要实现从矿产资源大国向矿产资源强国迈进,必须要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 资源稳定供应原则,即务必保障国家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原则;

  • 代际公平原则,即不能为了满足当前资源安全而牺牲了子孙后代的资源安全;

  • 绿色开发原则,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原则;

  • 互利共赢原则,即要实现主体间、国际间合作的互利共赢,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利益共享的原则;

  • 多元发展原则,即充分调动国有、民营等不同性质的利益主体在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积极性,减少差别化政策。

3.矿产资源强国建设的目标

2020年目标建议

增加国内资源储量,加强海外矿业合作,提高二次资源利用、综合利用以及替代等手段,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多元综合供应能力。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适度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有效提高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使我国矿产资源静态保障年限从目前的36年提高至45年。

培育1家跨国矿业企业;力争我国前十大矿业公司平均经营的矿种数达到4个。

努力提高海外矿业合作水平,煤炭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5%,其中铁矿石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0%,铜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2%,前十大矿业公司海外矿山数量提高到37个。

2025年目标建议

基本建立机制灵活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将我国矿产资源静态保障年限提高至50年。

打造2家跨国矿业企业。继续提高矿业集中度和多元化水平,前十大矿业公司平均经营的矿种数达到5个。

大幅提高海外权益储量与产量,煤炭权益矿产量达到我国消费量的2%,其中铁矿石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5%,铜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5%,前十大矿业公司海外矿山数量达到45个。

2030年目标建议

全面建成矿产资源强国,进入世界前三行列。

全面建成管理集中、机制灵活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矿产资源静态保障年限提高至50年。

打造不少于3家跨国矿业企业。持续提高矿业集中度和多元化水平,前十大矿业公司平均经营的矿种数达到6个以上。

提高海外权益储量与产量,煤炭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4%,其中铁矿石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20%,铜权益矿产量超过我国消费量的18%,前十大矿业公司海外矿山数量超过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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