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04-25 14:31:45 浏览:12536 来源:中国科技网
故意侵犯专利权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商标平均审查周期将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记者从今天举行的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获悉了这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锤”消息。
昨天,习近平主席签署了第二十九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标法修改决定,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了五百万元,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
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专利法的修改工作,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着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去年,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指出,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此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在五年内将商标平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4个月以内,达到目前“OECD”国家,也就是“经合组织”国家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平均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以上,同样达到目前国际上最快水平。去年经过努力,年度压减目标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今年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将商标的平均审查周期在去年已经大幅压减到6个月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去年已经压减10%的基础上,今年再压减15%以上,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深入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保护效果。新建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一步形成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借助专家团队和公益律师的力量,提高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使中国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