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多地出实招
2019-04-25 13:43:08 浏览:12014 来源:中国民政
日前,民政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一年来,在有效遏制“关系保”“人情保”,减少“漏保”“错保”现象,在加强查处惩戒,净化农村低保环境以及地方在探索创新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驰而不息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引向深入。近日,多地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紧锣密鼓制订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吉林强化“六个紧盯”
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
2019年,吉林省以打造“阳光救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六个紧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向纵深化发展。
一是紧盯巡视整改,着力强化措施传导压力。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召开“全省民政领域推进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暨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视频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建立“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开展约谈工作,会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对未按时制定印发《专项治理方案》的县及所属市进行了约谈。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着力核查排查立行立改。针对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动态管理和资金管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瞄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反映出来的问题,全省各地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排查工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三是紧盯线索案件,着力整治腐败扫黑除恶。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加强对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同时,结合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强化“三严查”。
四是紧盯应保尽保,着力四个一批四兜目标。持续在兜底保障上发力,既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问题,也确保应保尽保、严防“漏保”。加强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众需求的调查、排查和分析,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因病、因残造成的支出型贫困问题,能纳入低保的一律纳入低保,对不能及时纳入低保的,用足用活临时救助各项政策,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五是紧盯群众意见,着力畅通渠道及时处置。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省民政厅设立公开接听电话,在民政厅官网上开通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全省各地民政部门都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并由省民政厅在厅网站进行全面公开;
六是紧盯责任落实,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制定实施《吉林省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监管责任的意见》,明确省、市、县、乡等四级各自的监管责任。加强调度督导。落实“报送制度”,按照两周调度一次的安排,及时经市(州)民政局报省厅,确保全省一盘棋,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江苏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集中清理“人情保”“关系保” 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召开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对今年江苏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会议明确了今年四个方面重点治理任务:一是进一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二是全面检查《民政部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实施“单人保”政策,严查“漏保”问题,提升兜底能力;三是全面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确保政策精准执行到位;四是全面检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情况,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江苏省民政厅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计划,强化点面结合、挂钩督导、动态监测、高频高压的督查态势,并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低保治理专项督导,对重点对象、重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围绕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举措,推进“温情救助”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服务,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托底保障能力。 广东部署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严查“漏保”“错保”等问题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围绕“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加强核查,巩固实效”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突出整治7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查各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地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二是查处“漏保”“错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错保”问题。三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四是查处资金监管风险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五是查处火化人员数据比对不及时问题。建立火化人员数据长期比对报送机制,市、县两级民政局社会事务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被火化人员数据共享至同级社会救助部门,做好火化人员数据比对工作。县级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死亡情况,做到线上线下操作同步,实现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各地要根据比对和调查结果,及时停发相关待遇,在信息系统内清退,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六是查处宣传培训不到位问题。检查各地是否及时向公众宣传、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低保政策情况,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因刚性支出致贫等政策培训是否到位。七是查处救助信息化系统使用不规范问题。加大信息化核对力度,对新申请家庭必须在信息系统中审核审批。县级民政局和乡镇(街道)要实时更新,严格按照系统名册进行资金发放,使实际低保资金发放、系统发放名册、计财台账等三方面数据保持一一对应。 为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深入开展,广东省民政厅将建立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各市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指导推动各市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省、市、县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青海安排部署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2019年青海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要点》提出了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工作目标,并明确了八方面的重点治理任务。一是重点查处因主观故意出现“应救未救、错救、人情救”等问题;二是全面检查当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将各地是否制定下发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方案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近亲属是否有违规享受低保情况;四是严肃查处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是否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资金无故推迟发放、改变资金用途和未进行社会化发放等问题;五是全面排查所有救助申请是否均通过“一门受理、协调办理”信息系统录入;六是检查低保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资料信息完整;七是全面检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从申请到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八是着重检查辖区内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纳入低保的家庭情况,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条件但纳入低保的现象。 《要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随机抽查、蹲点调研的方式,加强实地指导,加大对问题线索的督查力度,建立专项治理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 宁夏重点整治低保领域形式主义及“漏保”等问题 据悉,宁夏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整治低保领域形式主义及“漏保”等问题,并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方面,宁夏将检查各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解决“漏保”和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上,宁夏将检查各级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情况及“漏保”问题,核查农村低保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情况以及资金监管使用情况等。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民政厅将建立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市、县(区)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整边改。6月、12月中旬对各市、县(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同时,自治区民政厅将多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纪犯罪的问题线索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