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服务海南自贸区,海事部门做了这些……
2019-04-17 16:13:31 浏览:11060 来源:中国交通报
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海南省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一周年之际,海南海事局通报了该局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及完善相应海事配套举措的工作情况。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吴平生接受采访,阐释举措推出的背景、意义和将会带来的影响。
举措一
海南率先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
记者:境外游艇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工作,与之前相比有何改进? 吴平生:海南省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工作将原本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国家层面的一项行政许可,作为试点交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该政策的实施减少了审批层级,简化了审批流程,为国内首次。审批试点水域范围为海南本岛及其附近景点水域,不涉及军事限制区域和西南沙群岛等水域。 记者:如何理解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中“临时”两个字的含义?是否需要一船一审? 吴平生:“临时”主要体现在,通过该程序办理的水域开放具有时限性,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期须再次提出申请。 同时,不需要一船一审。该水域一旦取得审批同意,在临时开放期限内,境外游艇只需按日常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无须重复办理临时开放水域申请。 记者:目前海南有多少开放水域,境外游艇在上述水域游玩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吴平生:目前,全省正式开放口岸共有5个,在开放口岸内均有相应水域可供境外游艇使用。要进入上述水域游玩,应在开放口岸办理完入境手续,然后通过俱乐部提前将前往上述水域的航行计划报给海事机构和相关口岸查验机构。在游玩期间,应遵守相关航行、锚泊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时开启。 记者:在海南实施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有何意义? 吴平生:首先,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其次,试点将进一步扩大海南自贸区影响力,体现国家对海南自贸区建设工作的支持。此举不仅减少了审批层级,加快了审批时效,在全国层面更是尚属首次。最后,试点进一步提高了海南自贸区对境外游艇的吸引力。通过落实试点政策可增加供境外游艇游玩的水域范围,提升海上游玩体验,满足境外游艇游览海南沿海海上风光的需求。 举措二 琼港澳游艇自由行海事服务举措全面落地 记者:在做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服务方面,海事监管工作有了哪些调整? 吴平生:海南海事局围绕方案中“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的口岸管理模式要求,对海事监管工作进行了以下调整: 一是简化港澳游艇入境手续,开展琼港澳游艇证书互认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是简化优化游艇管理,取消游艇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要求,并将游艇俱乐部备案权限由海南海事局调整下放至各分支海事局。 三是游艇进出海南水域只办理一次海事进出口岸手续,在海南航行期间不再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四是取消港澳游艇入境时须提交单航次适航证明材料的要求。 为做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及时制作了《港澳游艇海南自由行安全指南》,免费供游艇使用。 举措三 琼港海事、海上搜救合作持续深化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琼港两地海事部门加强合作的过程? 吴平生:2018年10月26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的海上交通安全定期会议在海南海事局召开,在原定议题的基础上增加了“在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进程中加强琼港海上安全合作”议题。 2018年年底,我局组团赴香港进行工作交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组织架构、海事管理制度、国际船舶登记情况以及船舶航行监察中心、香港海上救援协调中心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了解,双方从合作范畴、合作方式、合作机制方面进行了磋商,同意就建立海事、海上搜救两个层面的合作关系开展进一步磋商并促成琼港两地签订有关合作协议。 记者:琼港两地海事在哪些领域可以深化合作? 吴平生:琼港两地海事可以合作的领域,首先是海上搜救领域。根据《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香港与海南拥有共同的搜救责任区。这就意味着双方在搜救领域可以通力协作,发挥各方优势,提高区域海上搜救成效。 一直以来,香港海上救援协调中心与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都保持着良好的工作联系,为下一步双方合作奠定基础。 其次是海事监管与服务领域。琼港两地海事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互派检查官学习交流等形式,积累该领域的合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合作方式、机制,拓展合作范畴。 举措四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配套海事服务稳步推进 记者:请简要介绍“单一窗口”海事业务进展情况。 吴平生:我局已经实现了海事业务系统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的互联互通,船舶进出口岸申请数据和海事许可审批数据可双向传输,明确电子申报信息可作为许可审批依据。经核准并加盖船舶进出口岸审批电子印章后,企业可自主打印《船舶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单》《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等证书。船舶进出口岸海事行政许可事项可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了不见面和无纸化审批。 2018年全年,我局累计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5344艘次。自正式推广“单一窗口”之后,海事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审批率达到98.2%。2019年至今,共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1418艘次,通过“单一窗口”审批率达到99%,超过了海南省制定的到2019年4月13日主要业务应用率达90%以上的要求。 举措五 自由贸易试验区 国际船舶登记全面推行 记者:自贸区内国际船舶登记工作如何运行? 吴平生:按照全面复制自贸区海运政策、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推进航运市场开放的工作要求,我局已经可以开展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工作。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放开船舶注册股本外资占比不得超过49%的限制,允许在自贸区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以独资或合资方式登记船舶。同时,我局还采取相应的政务服务措施提高登记效率;免予提交可通过海事信息系统查询的纸质证书材料;可将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技术参数证明作为办理船舶登记的技术资料,从而改变了原本要求的船舶检验完成后方可办理国籍登记的工作流程,大大节省了船方的登记办证时间。 记者: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现行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有何不同? 吴平生:主要有三点,一是取消了外国资本在中国籍船舶占股比不超过49%限制,允许在自贸区注册的外国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将船舶登记在自贸区;二是前面提到的相关海事政务服务措施;三是基于对等原则,将逐步放开对海南自贸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检验业务。 举措六 海事、交通、船检 共享船舶证书信息 记者:三部门船舶证书信息实现共享将带来那些便利? 吴平生: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和我局的通力协作下,通过数据交换和网络互联互通等方式,目前已成功实现海事、交通、船检三部门对船舶、船员、企业相关证书信息的共享,彻底解决了三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互为前置条件的老大难问题,减轻企业在办证过程中提交证书、材料的负担以及因此而带来的时间损失,大幅度提升了办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