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污染不可小视,快速检测很重要
2019-04-16 14:53:29 浏览:12584 来源:原创: 杨猛 中科院之声
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在公司治理中,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公司分类。如按规模分为大、中、小公司,按资本来源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公司,按行业类别则有能源公司、化学企业、汽车公司等等。不同的分类,通常对应不同的治理、经营或研究要求,便于人们了解、理解和对比同类、不同类的公司运作,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治理规律,探求发展方略等等。
在中国公司治理的观察中,我们发现一种颇有意思的类别,这就是“讲规矩”的公司和“讲义气” 公司的区分。它们的治理显然各有特点,值得研究。
所谓“讲规矩”,是以公司基本制度为基础,以公司组织体系为依托,遵循确定的治理流程,按照既定的行事规则来治理公司的方式。“讲规矩”公司最突出的特征,是相对严格地依照治理的权力等级和程序处理日常事务。从这个视角来看,“讲规矩”体现的是人与公司制度之间的紧密关系,凡事诉诸制度、规则和程序解决问题。在这种治理方式里,公司运转是条理化、层级化和程式化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界线清晰、井然有序、按部就班。在一些公司中,我们偶尔会听到“这也太不讲规矩了”的说法,这就是言论者在批评当事人越过了某种制度边界,或打破了权力等级,或不符合程序地处理公司事务的做法。
所谓“讲义气”,是以公司的良好人际关系为基础,以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认可、信任、不计较得失、主动承担责任等为行事原则的治理公司的方式。和“讲规矩”相比,“讲义气”显然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则和程序要求,只要当事各方认同某种治理事项,凭借相互信任,就可以决策,并组织管理, 实施运营。在这种治理方式里, 制度边界是不清晰的,权力等级也不严格,程序甚至可有可无,看起来很是随意,有与现代公司治理大相径庭的意味。不过,基于“讲义气”高度地简单化了治理等级和程序,它省去了相当的治理“制度成本”。而且,在某些特殊的市场环境下,“讲义气”可以赢得最佳的决策时机,获得难得的、有时甚至是“千载难逢”的治理成果,使得公司迅速提升到很高的位次。概而言之,“讲义气”也有其价值的一面,并非在公司治理中一无是处。
颇具意味的是,观察和分析表明,在中国的公司中,偏重于“讲规矩”的主要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则偏重于“讲义气”。当我们听到“体制内”和“体制外”企业的划分时,暗含的是资本所有者的不同,以及公司治理的市场化原则有差别——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水平,常常受限于某些“社会目标”或是“公共目标”,相对就要低许多。在关注到“讲规矩”和“讲义气” 治理的不同特点后,“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企业之分,相应有了更为丰富的内容。
既然“讲规矩”体现的是人与制度之间的紧密关系,那么, 我们可以从这种关系上,来看这种治理方式的特点。通常而言, “讲规矩”是正面的、积极的和人所推崇的治理方式。这种判断源自于对制度的公正、平等和秩序的认同,因为制度不会“因人而异”, 也不会“朝令夕改”,还不会“厚此薄彼”,它会给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提供稳定的预期,形成相对稳定的治理结构,服务公司整体的目标。一般来说,“讲规矩”的公司,都是治理得较好的。
任何事情都有另外一面。正是因为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它容易导引出治理者的两种负面治理行为来。一是将制度绝对化,不仅凡事以制度为准绳来行使治理,就是制度没有规定,或是规定较为笼统的事项,也要在制度里寻找“只言片语”,甚至于牵强有加地解释某些制度条文,以让自己的治理行为总是“有根有据”;二是将治理模式固化,完全按照制度的要求,不加思考地以一种固定模式一而贯之地进行治理,从来不去思考,在某些既定的制度之下,治理模式是可以有多样化选择的,更不考虑不同环境下不同的治理模式选择和安排。
此外,一些公司制度一经形成,很多年不变,“相对稳定”渐渐地走向了“相对滞后”;甚至, 有些制度与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内部实践的调整,明显产生了“不和”,却仍然在严格地规定和掣肘公司治理的一举一动。在这样的格局之下,再坚持“讲规矩”,就是有问题的。在这里,错的显然不是“讲规矩”原则,而是“规矩” 本身不再具有真理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不无遗憾的是,有些治理者“执着地”固守这些制度的要求, 以惯性的思维和既定的模式行使治理,表现出极大的盲从性,成为“讲规矩”治理中,另外一种突出的负面特点。
谈及“讲义气”,人所共知, 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下“讲义气”的治理,通常是摆不上台面的。核心的问题,在于“义气”很不确定,难以保证持久稳定的治理关系。诚然,人与人之间可以由共同利益、目标或情感诉求等导引出“义气”来,无需任何外在的激励或约束,也能够相互提携、合作、支持,但是,人是复杂的,性情、理念、信仰和行为方式,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决定了长久的或可持续的“义气”是极为罕见的。特别是在较大规模的公司中,试图形成大范围内人与人之间的“义气”, 并依托于这样的人际关系来实现公司的良好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实践中看到,“讲义气”的治理, 通常只是在较小的公司,也只是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有治理效果。
尽管如此,“讲义气”在公司治理中,仍然有它一定的地位。这不仅仅在于一些公司凭借“讲义气”治理获得过“真金白银”的实效,更在于“讲义气”中的某些积极元素,不论在什么样的企业中, 在什么样的治理环境下,都是极具价值的。例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不计较得失,敢于担责等, 它们存在于“义气”之中,但并非只在小范围、短时期才有作用。更重要的在于,这些“义气”中的元素,是能够分离出来的;或者说, 它们并非是唯一附属于“义气”的元素。就此来说,关注并研究“讲义气”治理中的那些具有普遍治理价值的元素,并通过观察它们在“讲义气”治理中的作用,适时、适度地在公司治理中予以提倡并激励,必将带给公司良好的治理效果。
更有意义的在于,“讲义气” 中那些积极元素,有助于消解相当部分“讲规矩”中出现的负面情况。观察看到,许多“讲规矩”中的负面东西,主要是人与人之间信任不足,个人得失计较过多,并且不敢、不愿担责任带来的。在有些“讲规矩”治理者的眼里,所有的治理都诉诸制度条文、规则和程序,哪怕是笼统的、滞后的,甚至是脱离实际的,而且治理的结果也很不如意,但通常不会给自己带来多么大的麻烦,也就不用操心人际关系如何,得失、责任都有“制度支撑”。可见,“讲义气”中积极的元素,正好能够有效地冲击和减少“讲规矩”中这种“惰性十足” 的治理理念和实践。
结合“讲规矩”和“讲义气” 来看,鉴于公司是由人和各种资源结合而成的生产或服务组织,是组织就意味需要制度来保证其正常运转,何况组织本身也是制度的一部分,因此,不论什么样的公司, “讲规矩”是必须的,也是公司治理的实践反复证明富于成效的; “讲义气”则只具有特殊的治理价值,或者是短期性的,或者是特殊事项性的,不能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来使用,但某些“义气”的元素,有持续和广泛的治理功用, 应当关注并提炼出来,让其在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由此说来, “讲规矩”加上“讲义气”中那些积极持续的元素,就是最佳的公司治理结构。
现实中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并非可以简单地用“讲规矩” 和“讲义气”来划分,但它们对于“规矩”和“义气”的偏重,有目共睹。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两类企业现实运行中存在的治理问题。国有企业应当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观、得失观和担责理念等方面,加入更多的关注,并下意识地培植这些治理的积极元素;民营企业则应当加大力气,在“讲规矩” 方面,做得更多点、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