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垃圾分类到底卡在哪?
2019-04-09 16:09:52 浏览:13064 来源:人民日报
1 家中不分类 后续处理难
我居住的小区,垃圾桶上贴了分类标识,但是打开垃圾桶,可以明显地看到垃圾没有分类放置。每天早晨,很多倒垃圾的人都是拎着垃圾袋直接放在其中一个垃圾桶里,多数人会选择倒在标有不可回收物的那个垃圾桶里。这说明标识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有效的,但他们并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区分可回收或者不可回收,所以干脆一扔了之。
究其原因,与生活习惯有关,涉及家庭垃圾桶怎样放、放多少的问题。一般来说,每个家庭里会有多个垃圾桶,有的放在洗手间,有的放在客厅,有的放在厨房,还有的可能放在卧室,每个垃圾桶就近收集家庭特定区域的垃圾。一般家庭不会在家里区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如果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放置在不同区域,扔垃圾就没有那么方便。
在家里丢垃圾的时候做不到分类,那么到楼下倒垃圾的时候,就更不会分类。因此,生活垃圾分类卡在了源头上,源头上实现不了分类,那么后续就更难实现分类。
江苏常州市 高琳琳
2 垃圾分好类 清运又被混
最近,儿子的学校专门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技能培训。回到家,在儿子的倡议下,我们将生活中的垃圾进行了分类,将废报纸、硬纸板、易拉罐等生活垃圾放进可回收垃圾箱,将一些厨余垃圾放进不可回收垃圾箱内。
午饭后,我们将分好类的垃圾放在楼下的垃圾回收站。没过多久,一位清洁工来到垃圾回收站,开始清运这里的垃圾。可是我们发现,对于我们分类的垃圾,环卫工人并没有认真区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而是一股脑地倒进了垃圾车。
我们观察了几个地方的垃圾回收站,工作人员在清运前基本都没有认真检查和区分垃圾性质,而是一股脑地将垃圾混装在一起。儿子看到这里,也显得十分沮丧。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居民将垃圾分类后,在后续的清运和处理中,应该确保这种状态,以免伤害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因此,应该加强各个环节的分类意识,确保分类后的垃圾不混杂,不变样。
河南西峡县 白宇飞
3 垃圾清运莫混装
在一些地方,即便群众做到了主动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可是在垃圾清运环节上却不到位。有的垃圾专用车为了图省事、少跑腿,把群众分类好的垃圾进行混装,拉到指定垃圾场一卸了之。而且这些清运车辆一般都是清晨或夜间装车,群众不易发现。这样一来,不但失去了垃圾分类的意义,而且还人为浪费了资源,增加了其他费用,实在得不偿失。
笔者建议,要严把垃圾清运关,不能将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以及其它废弃物混装在一起,更不可在公路两旁和偏僻地方一卸了之。对垃圾清运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群众的垃圾分类沦为无效劳动。通过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处置,达到废物利用、变废为宝的目的,防止陷入“垃圾搬家、再度污染”的恶性循环。
河北唐山市 许贵元
4 构建分类收运体系
笔者是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2016年,生活垃圾分类在南昌市青云谱区试点。通过引进市场化企业,采取互联网垃圾智能分类方式,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推进垃圾分类到底难在哪里?从我参与垃圾分类的经历来看,有这些问题值得重视。比如,试点单位投入大却没产生效益;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低;收运处置配套设施不完备;“先分再混”问题突出等。
笔者建议,一是根据地区生活垃圾特点,制定简单易辨的分类方法,构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二是扩大废品回收种类,采取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运营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分类回收处置水平。三是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
江西南昌市 徐反根
5 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笔者回农村老家探亲时发现,很多村都配置了生活垃圾桶,村里也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清理,此举不失为一项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利民措施。然而,在一些地方,笔者看到,有的垃圾桶里并没有多少垃圾,而垃圾桶旁却垃圾遍地,堆积如山。部分村民仍旧习惯性地将垃圾倒在家门口,垃圾桶形同虚设。
为何部分村民会随意乱倒垃圾,不把垃圾放入垃圾桶呢?关键在于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方面,通过宣传和教育,让环保意识根植于每一位村民的心中,让村民把绿色环保当成一种生活习惯。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和相互监督上下功夫,对那些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好的村民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广大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只有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我们的乡村才能真正成为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
湖北罗田县 李志来
6 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
近日下乡,听村民们反映,去年年底,村里专门邀请了有关专家来村里给大家讲解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好处等知识和实用操作技能,接着村里又搞了几次垃圾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活动。可没过多久,有些村民就坚持不下去了,又重新回到了把垃圾一扔了之的老习惯。
实行垃圾分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环节。然而,有的乡村在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没有把工作做好做实。笔者以为,推行垃圾分类要靠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只有让村民深刻意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村民们才会自觉并长久地做好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另外,各级乡镇部门还要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和相关硬件设施的投入。只有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广大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浙江开化县 徐曙光
专家观点
环环相扣的题,要丝丝入扣地解
2000年我国确立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生活垃圾分类的探索已进行了近20年。不过,目前我们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不足。
我国单品种的某些垃圾分类回收效果比较明显。像废塑料和废纸张这两类垃圾,实际回收利用率并不低。一个重要原因是“拾荒大军”的收集和售卖。但被拾荒者售卖的这部分垃圾去向并不可控。它们可能被卖到工艺很落后的小作坊,对环境有很大影响。
而从社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率来看,我国的情况就不是很理想了。2017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达到35%以上的回收利用率,跟发达国家相比就低了一些。而未能回收利用的垃圾,一般会被焚烧和填埋。焚烧发电固然也是一种处理方法,但本可再次利用的资源经过这一烧也就没了。
一个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至少要具备5个环节。第一,居民在家中严格分类;第二,社区配备标识明确的设施,帮助居民准确投放;第三,分类运输;第四,分类加工利用;第五,对实在难以利用或危险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以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道环环相扣的综合题。
然而,因为过去我们对此认识不深,缺乏系统设计,以至于我们建设的许多基础设施并不配套。在分类和投放环节,垃圾箱分类标识不明确,老百姓不知道怎么分。在运输环节,很多地方是一辆环卫车开来,把垃圾桶往里一倒便直接开走,没有按照分类要求配置运输工具。另外,园区化的、具备分类处理设施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不多,也不规范,难以接纳在源头分类完毕的废弃物。有些地方把焚烧厂放在一个地方,填埋场放在另一个地方,对产生的飞灰、渗滤液等难以进行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涉及环卫部门、商务部门,有些地方还涉及交通部门。由于缺少顶层立法,政府部门之间怎样配合,责任如何划分,不是很明确。同样,没有把垃圾分类定为法定义务,也缺乏强制措施让居民负起在源头分类的责任。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立法先行,城市要做好规划设计,居民也要主动参与。确立了相关法律和操作规范,明确了谁应该做什么,有利于打通行政壁垒,为规划制定者的系统设计提供依据。立法到位了,居民也会认识到自己作为垃圾的制造者,做好分类是一种法定责任。即便分类设施尚不完备,居民也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先把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把灯管、药品等有害废物都分出来。当然,前提是政府要告诉居民如何规范实施,提供获取相关知识的渠道。所以生活垃圾分类的过程包括相互衔接的几大环节,其中哪一环断了,这件事都干不好。
(作者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温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