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欧盟发布《欧中战略展望》展现出对华合作和竞争的姿态
2019-03-19 17:45:01 浏览:43502 来源:中经网
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中战略展望》(EU-China:A strategic outlook)。基于中国日益强壮的现实,文件提出的十点行动建议,展现出合作和竞争乃至防御的姿态。
一、《欧中战略展望》:三大目标和十大行动建议
按照欧盟委员会文件表述,欧盟目前和未来的行动涉及三个目标:一是基于明确界定的利益和原则,欧盟应深化与中国的交流等,增进双方在全球范围的共同利益;二是在与中国经济关系方面,欧盟应坚定地寻求更为平衡和互惠的条件;三是为了维持长期的繁荣、价值观和社会模式,欧盟自身需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现实,并加强其内部政策和工业基础。
为了实现这三大目标,欧盟委员会提出十项行动建议,有政治领域,如联合国三大支柱(人权、和平与安全、发展)的责任履行、伊朗核问题的捍卫和相关安全问题;有环境问题,如中国履行此前按照《巴黎协定》约定的排放峰值承诺;有经济问题,如欧盟寻求实现中国对欧盟的平衡和互惠的经济关系、改善欧盟和中国采购市场机会等问题,以及欧盟及其成员国加强外国直接投资筛选审查力度以捍卫其经济安全。此外,这些内容与2018年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具有重合之处。
二、《欧中战略展望》:展现欧盟愿与中国合作的态度,同时要求中国积极改革
(一)欧盟委员会:面对中国的日益强盛,欧盟需自信应对
欧盟委员会指出,一方面,欧盟和中国之间有深厚的和持久的利益。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欧盟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欧盟和中国共同致力于实现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另一方面,欧盟意识到中国带给其的机遇正在发生转变。过去十年,中国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成长着,折射出中国志在成为全球领导者的雄心,同时中国不应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基于中国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强的现实背景,欧盟需更加现实、自信和多面化,找出实现目标的路径。
(二)欧盟在多个领域加强与中国的合作,愿与中国达成平等和互惠的经济关系
对于此次欧盟发布的文件,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的表述集中反映欧盟对中国的政策理念。莫盖里尼称,欧盟和中国在贸易、互联互通、气候变化、伊核问题等领域具有强有力的合作,同时欧盟愿与中国积极接触应对分歧或竞争。2018年9月12日,莫盖里尼表示,欧盟不应惧怕一个更加主动和自信的中国,而应与中国接触和对话,共同构建更具合作性的国际秩序。因此,本次文件延续以往的欧盟方面的一些政策态度。
欧盟以合作和温和的态度寻求实现中国对欧盟的平等和互惠的经济关系。对于双边经济关系的平等和互惠实现问题,这些均是欧盟和美国极为关注的问题,但欧盟采取截然不同于美国特朗普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立场。相对于特朗普政府诉诸于贸易战的较为强硬的姿态以换取中国政府的谈判和让步等,欧盟倾向于通过更加温和的方式,与中国政府进行多方面的合作,包括共同推进WTO改革、就补贴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WTO改革是双方的共同关切,并且当前全球经济贸易体系中首要的问题当属于WTO改革。过去近两年,美国政府对WTO上诉机构的运行不满,持续对其抵制。目前上诉机构的七位官员中有三位空缺,导致WTO上诉机构(即WTO的核心支柱)面临瘫痪的风险,将危及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为此,2018年,欧中双方就WTO改革进行多次共同的努力:7月16日,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达成联合声明,双方指出将就改革WTO问题进行合作,并成立副部级联合工作组;11月22日,欧盟、中国等多个WTO成员向WTO提交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12月12日,欧盟和中国等经济体联合提交关于WTO改革的两份方案,就上诉机构遴选僵局问题提出化解建议。
(三)欧盟呼吁中国政府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以实现对欧盟的平等和互惠
对于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中国补贴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是主要关注点。这一问题主要是指欧盟要求中国政府作出不断前进的改革,以真正地落实,从而为欧盟营造公正的环境和效果。此外,欧盟也希望通过WTO改革来解决中国补贴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对此问题,因中国政府自身经济发展的战略利益考量,欧盟和中国之间或需要时间以化解。
目前,中国已在外商投资方面的制度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将为欧盟企业在中国投资等提供更为现代化的法律保障,也将增加欧盟在中国的利益获得感。今年3月15日,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外商投资法,该法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时在中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等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这将有利于欧盟在中国投资的便利性提升和利益增进。受助于此,欧盟或将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对中国政府作出回应。
三、欧盟加强捍卫自身战略经济利益
(一)加强外国投资筛选审查
为了保障欧盟自身经济利益,防御外国尤其是中国对其关键资产、技术等的获得,欧盟近年来通过制定规则文件等,以加强对中国在欧盟的直接投资的审查。2017年,欧盟成员国德法意等国家联合向欧盟提交文件,要求加强包括中国在内的资本投资的筛选审查;同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欧盟外资审查的法律框架草案。2018年5月28日,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一项旨在加强投资监管的草案。今年3月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外国投资监管新法规。该法规将于今年4月1日生效。根据新的投资筛选框架,当外商在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计划,包括对敏感技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对一个以上成员国的安全或公共秩序构成威胁时,或可能破坏欧盟整体利益时,欧盟委员会有权发表意见,并要求成员国配合调查,不过成员国仍拥有其对外企投资的最终审批权。
(二)保障自身的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
目前,全球5G发展处于加速前进和竞争激烈的阶段。包括欧盟在内的西方发达经济体对中国5G领先企业华为等采取不同程度的审慎乃至遏制政策取向。为了保障欧盟在关键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安全,欧盟需要对5G网络的安全采取共同的方法。但鉴于中国华为等公司的技术在全球范围的领先程度等因素,同时为了尽快提升欧盟的5G技术领先程度,欧盟对中国网络技术采取审慎的态度,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允许中国企业参与欧盟地区的5G网络建设。